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
日期:2022-01-04 09:54:09 发布人:admin 浏览量:448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要求,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(以下简称年度报告)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报送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认真填报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二、报送方式
(一)年度报告通过“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管理系统,网址:http://222.27.186.55)报送。
(二)系统开发时间为:2022年1月日8:00-3月31日23:59。
三、高校填报流程
登录管理系统选择“年度报告管理工作”→点击“年度报告录入”→根据本校情况,选择相应模块,即“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所属高校”或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高校”或“教育部直属高校”或“部省合建高校”→点击“信息录入”→录入完成后点击“导出word版”→打印并提交本校相关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→将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为电子版(PDF格式)→点击“上传文件”提交→核对无误后点击“确认提交”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联系人:王繁,联系电话:010-66097856。
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:尤老师,联系电话:15045096087。